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他的机票和饭费
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
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作为奖励 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
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可是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因为他知道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德国有很多荒唐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
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
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对他说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被拒绝 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因为银根紧缩
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学习好
,并且不设上限
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
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 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
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
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彼尔人缘很好,他即将高中毕业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
